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19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2018年的数据,对34个国家绩效考核监测指标进行了分析。现将国家监测分析情况(中医类三级公立医院)通报如下。
一、科学有序推进绩效考核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真组织实施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一)调整和补充中医特色监测指标。立足于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突出中医内涵,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制定印发《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二)建立标准化、信息化考核支撑体系。制定《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同步建设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并落实即时报告、安全预警、技术响应、专业顾问等工作保障制度。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人员培训。开展远程培训和在线培训,开展政策解读、数据填报、数据质控等线下培训4次,培训人数近1500人;开通热线、微信、邮箱、绩效系统咨询通道等,及时更新发布答疑手册;建立以微信工作群为载体的国家、各省份、各医院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高效互通共享。
(四)扎实开展数据采集与质控工作。经各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533家三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其中,中医医院419家,中西医结合医院64家,民族医医院28家,中医专科医院22家)参加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织病案、财务、临床、管理专家对相关数据实施专业质控及统计分析,有力保障考核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五)落实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
针对数据质控发现的问题,我局督促各地、各医院限期整改。对病案首页存在问题的225家医院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对其中未按照要求参加培训且存在数据质量问题的25家医院核减相应指标分数。
二、国家监测分析情况
从指标数据看,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积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并逐步建立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朝着“三个转变,三个提高”的目标前进。
(一)功能定位不断落实。
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注重中医药特色发挥,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诊疗服务。
1.中医特色不断显现。在门诊医疗服务方面,2018年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30.33%,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21.90%,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14.21%,均较2016年有所提升。在住院医疗服务方面,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59.48%,较2016年上升8.09个百分点,其中使用率超过50%的医院共373家,占比69.98%;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64.42%,较2016年增加12.44个百分点,其中比例超过50%的医院共371家,占比69.61%。
2.医疗服务量持续增加。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分别为2.73亿人次、1231.99万人次,分别较2016年增加5.78%和18.48%,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中医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服务量排名前三的省份是广东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3.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效果逐步显现。2018年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患者下转人次数为134.23万,较2016年增加52.04%。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正逐步根据其功能定位,将适宜患者向下转诊,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加强。
1.患者安全水平较高。2018年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为0.31%,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为0.67%,三年来持续稳定在较低水平。
2.临床检验可比性持续提高。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室间质评的参加率66.9%,较2016年增加9.5个百分点;室间质评合格率96.4%,较2016年增加0.3个百分点,为减少临床检验费用、避免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增强检验结果可比性和同质性提供基础。
3.临床用药更趋合理。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约为35.72DDDs,较2016年下降6.54%,优于40DDDs的国家要求。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病房(区)医嘱单(处方)点评率、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和占比逐年提升。除中药饮片处方外,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达到42.80%、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91.78%,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达到92.72%。
(三)医院运营与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内部管理能力持续改进。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中有517家参与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评价,参评率达到97.00%。2018年大型仪器设备检测阳性率达85.19%,比2016年上升4.8个百分点。
2.服务流程不断优化。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约为30.81%,较2016年增加10.12个百分点,2018年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22.07分钟,较2016年减少4.24分钟,改善医疗服务效果有所体现。
3.医药费用增幅趋于平稳。2018年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有所增长(增幅分别为6.15%、4.48%),但低于同年GDP增幅,增速放缓,门诊次均药品费用、住院次均药品费用下降(分别下降1.06%、6.76%),体现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医药费用增幅呈现整体平稳趋势,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4.收支结构不断优化。取消药品加成后,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通过财政直接投入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了新的补偿机制,近三年的业务收支结余基本保持平稳,“腾笼换鸟”调结构效果比较明显。收入结构逐渐优化,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从2016年25.21%逐年增加至2018年的29.39%,技术劳务价值不断提升。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含水电暖)由2016年122.39元逐年降低至2018年的108.84元。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正在逐步转变管理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合理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不断推进节约型医院建设。
5.财政直接投入比重增加。2018年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财政直接投入占总支出比例为9.74%,较2016年和2017年分别提高0.63和0.53个百分点。31个省份中,14个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直接投入占比最高的5个省份是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
(四)持续发展机制不断健全。
1.人员结构基本合理。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为59.50%,基本达到60%的标准要求。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医护比为1:1.25,已达到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占比达86.04%,远超70%的基本要求。每名执业医师日均门诊工作负担、每名执业医师日均住院工作负担逐年下降。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比例为15.72%,比2016年提升1.22个百分点。
2.人员培养能力有所提升。医院同期招收进修总人数、教育教学培训人次数逐年增加,师资力量不断充实,参加各级师承教育人数和发表教学论文数量、在医学人才培养方面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住院医师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为82.32%,与2016年相比,通过率提升2.37个百分点。
3.科研创新能力得到加强。2018年,76.17%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获得科研经费支持。科研经费总量位于全国前5位的医院是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湖北省中医院和广东省中医院。
4.“两个允许”政策积极落实。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从2016年33.61%上升至2018年的36.61%。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通过探索医院内部绩效考核的方法,科学评价医务人员劳动付出,不断优化人员支出结构,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五)患者满意度处于较高水平。
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和住院患者满意度分别为84.51分和89.97分。门诊患者满意度最高的5个省份依次为安徽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和重庆市;住院患者满意度最高的5个省份依次为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天津市、上海市。其中,江苏省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满意度都相对较高。门诊患者对“护士沟通”的满意度最高,住院患者对“医护人员对待患者亲友的态度”的满意度最高。
三、通过绩效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明显。监测分析结果较好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均为省级中医医院或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地市级中医医院。同为三级医院的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及水平与省级中医医院存在较大差距。从功能定位看,考核数据显示,少部分综合服务能力强、服务量大的医院并未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些甚至弱于部分规模小、综合服务能力相对较弱的医院。
(二)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目前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等级普遍较低,全国平均级别为2.28,仅有3家医院达到5级水平,距离系统集成、数据统管、智能化应用的要求差距明显;对数据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中医病案首页数据报送质量不高,部分医院上报病案首页数据存在逻辑错误或缺项。二是医院门诊信息化水平不高,部分反映中医医院功能定位及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的相关数据无法直接提取。三是面临一定经济压力和潜在的风险。尽管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总体经济运行平稳,但仍有29.31%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出现了收支结余为负数,落实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任务仍然艰巨;约一半的医院资产负债率大于50%,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的压力仍然较大,“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的规定落实不到位。
(三)医疗服务有待进一步改善。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患者对“医务人员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的满意度偏低,住院患者对“住院患者饭菜质量”的满意度偏低,其他如门诊患者看待“环境与标识”、住院患者与“医生沟通”方面也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持续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增强就医获得感。
(四)医务人员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调动。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医务人员满意度,明显低于同期门诊患者满意度和住院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对“同级关系”满意度最高,对“工作内容与环境”“薪酬福利”的满意度偏低。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满意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高质量医疗服务的任务仍然较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意见》明确的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奖惩机制,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调动公立中医医院落实医改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医院管理。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各相关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联络员可登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查询本省份和本医院的国家监测指标分析情况。各省份、各医院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查找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的差距,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完善支持公立中医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要。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引导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正确看待绩效考核工作,将关注外部考核排名转变为加强内部管理和服务。要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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